7月10日,重庆证监局披露,对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罚理由涉及私募资管业务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机制违规。
据监管部门披露,经查,华创期货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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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不合理,个别人员收入实际递延支付比例不足40%。
二是未严格执行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如在2022年12月前未对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是否超过该资产的25%实施有效监控,2022年12月后实施的有关监控未留痕;管理的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债券逆回购时,个别债券的质押比例超过公司内部有关制度规定的质押比例上限。
根据《业务管理办法》(2018年)第七十八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第七十八条、《运作管理规定》(2018年)第四十二条、《运作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华创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重庆证监局要求华创期货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相关制度,提高合规风控水平,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官网资料显示,华创期货成立1995年,系华创证券控股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投资咨询及资产管理业务的全国性综合金融服务机构。
近期,华福证券的资管业务也被监管处罚,理由同样是递延支付执行不到位。
5月,福建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华福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相关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执行不到位,个别资产管理产品未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责任等问题。根据《资管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实际上,不仅资管业务部门的递延支付受监管关注,投行业务部门的这方面也被严格把关。
2022年11月华金证券曾因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机制被监管处罚。具体为该公司的投行部门内控不完善。
据证监会披露的罚单,华金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内控组织架构不健全、对投行项目团队管控不力、合规人员配备不足、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问题。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指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针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合理确定收入递延支付标准、递延支付年限和比例。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递延支付的收入金额原则上不少于40%。
2022年5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明确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建立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适用条件、支付标准、年限和比例等内容。
202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其中明确,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期限、递延支付额度应当与基金份额持有人长期利益、业务风险情况保持一致,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速度应当不快于等分比例。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递延支付的金额原则上不少于40%。